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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7-04-18

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国家五部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我区于即日至6月30日,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年报”)。

一、年报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在津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其中包括经商务部批准、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注册地为天津市的外商投资企业。2017年内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参加下一年度年报申报。

二、填报时间:

2017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三、填报内容:

申报企业网上填写《201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相关工作通告、须知,企业可登陆天津商务网(www.tjco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外资指引”查询。

四、办事流程:

今年我市实行商务、财政、国税、地税、市场监管、统计六部门网上联合年报。企业直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网上进行确认,财政、国税、地税、市场监管委、统计部门可共享年报数据信息,也可对企业填报的数据信息提出修改建议,但无需进行确认。企业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系统自行查询年报确认情况,并可打印年报回执。

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http://lhnb.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企业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联合年报申报工作,逾期申报,将影响企业信息公示。

五、信息查询:

联合年报通告、须知及系统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见各部门门户网站:

市商务委(www.tjcoc.gov.cn)

市财政局(www.tjcs.gov.cn)

市国税局(www.tjsat.gov.cn)

市地税局(www.tjcs.gov.cn)

市统计局(www.stats-tj.gov.cn)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