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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06-25

开发区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58号)等法律政策之规定,201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将于2018年6月1日开始,至2018年11月30日审查结束。天津开发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均须参加2018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天津开发区内[含开发区东区、西区、中区(原轻纺经济区)、西青微电子工业区、武清逸仙科学工业园、汉沽现代产业区、南港工业区、泰达慧谷、南部新兴产业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以及原中心商务区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各类分支机构等用人单位。

二、审查时间

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

三、审查方式

本次书面审查工作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查的方式进行。

各用人单位可通过365bet注册赌场(政务公告栏、企业公告栏)或开发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告栏、下载中心劳动监察科自行下载填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登记表》、《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登记表》。

四、审查程序

(一)自查自纠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用人单位对本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登记表》及《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登记表》。

(二)审查登记

1、现场报送方式。用人单位自查完毕后,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2份)、《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登记表》(1份)、《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登记表》(1份)现场报送至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地址: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滨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院内实验楼B区2楼劳动监察科,电话:25204186、25204025、65290916、25204175)进行现场书面审查、认定登记。

①对有效期内的区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A级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只作登记认定。

②对今年参加书面审查的新增用人单位进行逐项审查。

2、网上申报方式。已取得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网上经办系统电子认证证书(简称:CA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在线报送书面审查材料。

注:一是未取得CA证书的用人单位必须现场报送;已取得CA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报送也可以现场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单位申报平台”未上线前只能现场报送)

二是2018年书面审查报告书第二部分第一项“劳动用工情况”及第二项“劳动合同情况”中所涉及数据以报送月当月信息为准填写;第四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中所涉及数据以报送月上月信息为准填写。

五、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分为三种: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

六、审查要求

开发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参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实填写报送书面审查材料,对拒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书面审查或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日        


附件:365bet注册赌场(政务公告栏、企业公告栏)或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或下载中心劳动监察科下载。

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2.《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登记表》

3.《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登记表》


附件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docx

附件2: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登记表.doc

附件3:天津开发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登记表.doc





  • 文章来源: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