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三季度人才工作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8分享到: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天津开发区人才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津党开工办发〔2017〕4号)相关要求,请贵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填写《开发区第三季度人才工作信息报送表》(具体附后),经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5日(星期五)12:00前将纸质版送至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ianz@teda.gov.cn。
特此通知。
天津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