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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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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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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实施意见》(津人才〔201510号)精神,现就我区开展2018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数量

选拔对象是长期在各行业、各学科技术领域、科研生产一线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全市选拔数量为80人。企事业单位中的市管干部,以及已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天津市“杰出人才”计划人选,不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富有团队精神,善于发现、培养人才,甘为人梯。

(二)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技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或技术领域位居国际前列、国内领先,并为同行和社会所公认。

(三)在近5年取得以下成就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理论上有重大发现、突破或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新,获得市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在学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享有较高声誉;或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市部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在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及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中,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国家同行业最高奖项,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创建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被同行公认,享有较高声誉;或是市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5.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疾病预防控制或治疗疑难、危重病症中成绩突出;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医师奖、白求恩奖章、南丁格尔奖等卫生行业国家级学术、技术奖励;或是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或是经市级卫生部门鉴定,取得重大发现或发明,填补国内空白。

6.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优良品种繁育、技术推广等工作,成绩突出,效益显著;或是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主要完成人。

7.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企业现代化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或采取的管理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被政府或行业采纳后取得显著效益,得到同行公认的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显著,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或获得国家专业最高级别奖;或是市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培养训练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在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中获得奖牌;或获得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或打破世界纪录、全国纪录并被相关体育组织承认的教练员。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按照单位隶属关系,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国资、教育、卫生计生、宣传、农业等系统在推荐指标数额内进行推荐,各区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推荐1名人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人力社保部门推荐。区人力社保局、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征求同行专家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二)评审。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专业组答辩、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两级评审的方式,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建议人选,在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人才办报送建议人选名单,市人才办审核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准。以天津市人民政府名义授予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颁发证书和铭牌。

四、申报材料

(一)单位推荐函及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二)《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表》(一式7份,见附件2)。

(三)佐证材料:人选职称证书复印件,人选近5年来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等佐证材料(一式2份,单独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请各单位于723日(星期一)前,将相关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开发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科。

有申报需求的单位,请提前和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联系人:孙运芳

联系电话:25203780

附件:1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表

                            2018713

附件:
http://att.teda.gov.cn/ldrsj/upload/files/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http://att.teda.gov.cn/ldrsj/upload/files/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