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办理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二、设定依据:
管委会相关工作规定
三、申请条件:
(一)在建交局已办理接口位置函
四、办理材料:
(一)西区办办理《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五、受理部门及办理地点:
西区办企业服务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业六街19号西区投资服务中心三楼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七、联系电话:
西区办企业服务部:25205112
八、办理流程:
(一) 在西区办领取并由工作人员指导填写《设计阶段能源申请表》。
(二) 征询各能源公司意见。
(三) 西区办根据各能源公司出具意见的《设计阶段能源申请表》为企业出具《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九、所需费用:无
十、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