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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区办基本职能


(一)执行管委会下达的西区总体规划,提出修改规划的建议。

(二)经管委会授权后,统一指挥、协调西区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事宜。

(三)与管委会有关部门协调,提出和拟订年度建设计划,制定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资金计划。

(四)落实征地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协调已征土地的拆迁、土地面积的核查和移交。

(五)代表管委会与主体投资单位和基础设施源头先期接触谈判,拟订建设、投资方案。

(六)在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履行甲方职责,包括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工程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并在技术层面上协调专业公司的建设事宜。

(七)协调管委会各部门做好管理延伸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西区内前期的社会治安、执法协调、协助入区部门的相关工作。

(九)协调西区配套服务建设和区域发展的前期研究。

(十)负责西区的开发建设档案保管。

(十一)承办管委会党组、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内设5个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 、企业服务部、建设开发部、园区管理部、前期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和汇总西区办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督办月计划的实施;负责西区办日常行政事务、宣传、财务、文件、人事、政务接待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西区基建项目进行结算、决算、资产转固、拨款等工作。

2、企业服务部:为160多家企业进行配套建设、综合服务工作;配合投促部门进行项目考察;负责企业用能申请、审批;负责完成企业出入口开设申请、施工、结算;负责企业反映情况的记录、处理;协调解决企业反映情况和问题。

3、建设开发部:负责对西区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工作;与前期部共同对工程签证原因和内容进行审核;参与对所负责专业的工程考评;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4、前期管理部:协助编制西区基础设施年度投资计划、资金计划与实施计划、调整计划;负责区域发展、配套服务的前期研究工作;开展项目招投标管理,签订合同等工作;负责协调东丽、塘沽、农场的征地拆迁工作。

5、园区管理部:负责西区生活配套软、硬件建设各项工作的计划制定和实施及开展相关职工文体活动;负责西区总体环境和公共设施巡查,完成“美丽天津”建设涉及的各项工作;负责与公安、交警等驻区单位综合协调;负责西区范围内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西区安全生产全面管理、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在安委办指导下,协同安监局等专业执法部门重点对西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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