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西区企业出入口申请
二、设定依据:
管委会相关工作规定
三、申请条件:
凡在西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配套设施
四、办事材料:
1.《开设出入口确认书》(建交局办理)
2.《开设出入口意见》(市交通管理局办理)
3.《企业开口申请表》(西区办办理)
五、受理部门及办理地点:
1. 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管理规划科(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
2. 天津市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3. 开发区管委会西区办公室企业服务部(新业六街西区投资服务中心3楼)
六、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七、 联系电话:
建交局:25201516
天津市交管局:58860187
西区办:25205112
八、办理流程:
1.由企业在施工前准备阶段(至少在施工前一个月),持《出入口位置设计图》,向开发区建交局提出开设出入口申请,并由建交局出具《开设出入口确认书》
2.企业持《开设出入口确认书》向天津市交管局提出对开口处交通组织措施作相应调整的申请,并由市交管局出具《开设出入口意见》
3.企业持《开设出入口确认书》和《开设出入口意见》向西区办企业服务部提出组织实施出入口施工的申请,并填写《西区企业出入口开设申请表》
九、所需费用:
1.企业申请的正式出入口根据《出入口位置设计图》上口宽度作为公/自费依据。
2.1个上口宽度小于20米,或者2个上口宽度相加小于20米的正式开口,费用由管委会承担,超出部分企业自行承担费用;
3.企业申请的临时开口由企业自行承担费用
十、其他:无